重庆市武隆县商业委员会职能职责
2006-05-31 11:03  文章来源:武隆县商业委员会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重庆市武隆县商业委员会是武隆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商贸流通产业的职能部门。
(一)贯彻实施国家商品流通、餐饮服务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商业改革、发展和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县商业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布局,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全县进出口商品有关工作,遵循外经贸属地管理原则,承担全县外资出口和吸收外资目标指导计划的实施、推进和完成。编制全县经贸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商贸流通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协作工作。
(三)制定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规范、行业标准和市场准入规则;指导各种经济成分商业的协调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研究流通秩序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维护市场规范运行,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四)组织城乡市场的开拓;管理、组织各类促销活动。
(五)规划培育商品市场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和审批大型批发市场、大型零售商场建设项目;制定实施市场建设、培育和管理方面的措施。
(六)负责商业营销改革,引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特许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发展,规划培育社区商业服务体系,推进商业业态和流通组织的创新。
(七)负责全县商贸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系统规划建设,以及电子化流通领域中的宏观管理指导;指导全县商贸流通、食品工业的科学技术工作,协调重大科技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商业现代化。
(八)做好肉、菜、糖、成品油等重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经营的指导;负责安排落实重要商品的储备和风险调节金的使用。
(九)负责酒类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管理,实施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贯彻执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负责屠宰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负责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化学物品等重要商品经营和生化制药生产资格的认定;负责实物租赁业、拍卖业、旧货业、社区服务业、餐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老旧汽车更新、废旧金属回收、散装水泥推广、木材节约、民爆器材等物资行业管理职能;指导行业协会和行业中介组织。
(十)负责品牌开发和管理,指导副食品生产的发展,编制发展规划;指导重点产品生产和营销,推进名牌战略。
(十一)指导全县商贸企业的改革、调整和发展,协调解决企业改革发展、资产重组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国有资产战略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监督商贸系统国有资产营运。
(十二)负责系统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根据县委授权,管理本系统的干部,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领导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职工队伍的培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负责所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行政监察工作。
(十四)指导各乡镇商贸流通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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